1.我在一家私人幼儿园上班,可她们本身是早教中心,自己在里面弄了几个教室招了一些孩子私自开班这样合理吗?不合理要什么证据?在哪里告发她们?
2.这个私人单位要压一个月的工资,我6.4号去的,8.10号才发工资,就相当于压1个多月的工资。这样合理吗?请问法律上第几条是这样规定的?
3.员工辞职,老板说要提前3个月交辞职报告,这样合理吗?
4.第一个月只给1000块的工资,连武汉市最底工资标准都达不到,满了一个做了班主任确只给配班的工资~1500都没有~还不交保险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要怎么做?法律第几条是这样规定的?
5.每个礼拜六礼拜天是休息时间,可总要加班这样合理吗?法律第几条是这样规定的?
6.如果我要告到劳动仲裁去,是不是一定要老板的营业执照呢?没有营业执照能告吗?
7.国家规定幼儿园老师有没有一个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