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买房时购房合同面积登记为131平米,是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计算的。合同上关于产权面积变化的部分开发商统一签为“以产权面积为准,多退少补”。现在开发商伙同房管所,换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品房面积计算规则”计算,面积多出超过15平方米。请问可否以“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欺诈”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合同纠纷
2012-09-07 22:25: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商品房面积如何计算
17995
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民法典 329
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宅基地超出面积怎么算
民法典 998
宅基地超出面积怎么算
宅基地确权面积怎么算
民法典 3912
宅基地确权面积怎么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50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11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7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68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47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54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