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从一物流公司发货到珠海(货物:四轮电动巡逻车),发货时候司机拿来物流单,只让我填上收货人地址就把存根联给我了(没有盖章,无签名)。问题是,他们中间转包了2趟物流公司,我们收到货的时候,巡逻车前面玻璃全部破损,周边都有刮伤。我们要求赔偿,但是对方以送货单上背面有玻璃损坏不赔偿为由,不做处理。我拿到物流单时都没有注意到背面有写什么条款(之前物流公司也从未提起)。而且当初询价的时候物流公司一再承诺,货物交到他们手中肯定完好无损的到达目的地,从未说过有哪些损坏不予赔偿的事宜。请问这件事该怎样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