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1月9日来的这家公司(私企),之前是通过原来本公司业务某介绍来的,现在在公司办公室做设计工作,负责的事情特别多,公司有给配手机,名片,有工资条,但是没有年月日和公司名,刚开始是走个人账户转账,但是一直都没有给交金,每次问老板,总是说资金紧张,过段时间在办,可是这么一托一直到现在,公司是包吃住的,本人住在宿舍。本人手里有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一系列文件, 另外,自入职以来,公司也从未跟我签署过任何劳动合同。 在此,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朋友,我以上提到的这些能作为证据利用么,如果可以,我应该怎样去维护个人的权益,静待各位律师朋友的回复!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