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他在婚前生有一女一男 ,女儿在十个月之后一直都由我母亲照顾,现在女儿都三周岁了,但孩子的户口却在男方,离婚后女儿抚养权归我,儿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并各自承担所有的费用。我有权要求男方赔偿之前我父母抚养我女儿的一些费用吗?还有就是离婚后我能把女儿户口迁过来,并随我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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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要求对方赔偿你父母抚养费用,因你们已协议离婚,各自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可以把儿女户口迁到你住所地,具体程序请咨询户籍管理处,改姓的话要经对方同意,没有对方书面同意书的话一般也不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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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你父母抚养费用,因你们已协议离婚,各自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可以把儿女户口迁到你住所地,具体程序请咨询户籍管理处,改姓的话要经对方同意,没有对方书面同意书的话一般也不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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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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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后也无权要求男方赔偿离婚前你父母抚养你女儿的费用。建议和男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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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赔偿您父母抚养您女儿的费用一般不会得到支持,您离婚后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可以到当地户籍机构去将女儿改姓。如有不明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办公室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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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