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福田区一家通讯公司任项目经理。刚进公司的时候有和公司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在公司,没在我手上),现在在此公司工作半年多了,公司要解雇我,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几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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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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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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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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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违法辞退你,可以要求赔偿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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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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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