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件房子遗产的案子。我是原告。给老人买房子的时候,我出了钱。占房子总价的3分之2。有证据可以证明。现在房子被其他兄妹霸占。我将其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得房子的4分之一。法院已经开了两次庭了。但是法院告我还要再次开庭。现在我可以增加新的诉求吗,就是增加为如果此房子为老人的遗产,我就分4分之一。如果不是老人的遗产,我将按我所付房款的3分之2分这套房子。也就是分3分之2。如果可以把这个诉求加进去的话,法院会再让原告和被告重新提交证据吗?前面开的两次庭还算不算数。因为前两次开庭明显对被告不利。但是法院偏袒他们,我能走这步棋把法院和被告将死吗。

继承
2012-09-03 14: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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