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从小父母离异,被分给父亲,后来父亲再婚。但是我和父母和继母关系都很好。从小到大,母亲一直给予经济援助。从上大学开始,母亲经常电话跟我抱怨姥姥家人对她不好,每次电话抱怨两小时,有时我说几句劝解的话,就对我恶言相向。本人刚考上研究生,还没有工作。最近母亲突然想要和父亲重归于好,如果父亲不离婚和她重归于好,就要我马上偿还她这么多年给我的经济援助。最近还经常去我的爷爷奶奶家里说理,还砸过老人家里的玻璃,谈话的时候带斧子,说我们都欠她的,要杀人复仇。我说我现在没有这么多钱,以五年为期,双倍奉还,并立字据。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立下债务字据之后,5年后讲欠款还清,母亲说把这笔钱还给她,就不要求我赡养她,和我断绝母子关系,她拿钱自己生活。这种情况的母子关系断绝有法律效应么?
-
您好!您在18周岁之前,母亲有权支付抚养费。这是她的义务,就这一笔费用,她无权索回。至于其余的经济援助,属于对您的赠与,已经交付的赠与除非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否则也是不可以撤销的。所以,您的情况,完全没有必要还钱。现在,即便您立下字据,也可以以受到“威胁”为由向法院主张撤销。如果您没有在法定期限行使撤销权或者愿意认可对母亲的补偿,那么您就需要承担欠条上的义务。但是,您们的母子关系并不能断绝,您还是有赡养她的义务。
-
没有法律效力,你有赡养母亲的义务
-
1,母子关系,只有被养母子关系替代外,没有办法断绝,所以您这种方式没有法律效力
2,抚养费不用还,赡养费一定要给
-
您好!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亲子关系无法断绝。
-
你有赡养母亲的义务
-
没有法律效力,你有赡养母亲的义务
-
需要了解更多详情才能准确判断,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你有赡养母亲的义务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