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原准备复婚,在复婚前我们同居三年,共同出资建了房,但是现在他已准备和另外的女人再婚,请问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建房付出的现金吗?如果可以又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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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证据等问题请与我联系,我是兴宁的律师,我愿意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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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搜集您和对方共同出资购房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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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