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两套房子,当年我父母当年结婚时妈妈用嫁妆钱买了一套房子,在我妈名下,但是还没结婚的时候,我父亲的弟弟(我三叔)急用婚房,就想用之后我爷爷(他父亲)单位分给我爷爷的房子A去和我父母换房,让他先住上。后来爷爷的房子A分到,就给我父母住了(这时产权还是我爷爷的),直到16年前,平房改造拆迁,我妈妈在拆迁款的基础上又自己添了很多钱换了一套还迁的楼房,我的爷爷觉得房子对于儿女要公平,就和我妈妈一起去房屋登记所,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去把房子A转移到我妈妈的名下(这件事没有告诉我的奶奶,但是是我爷爷自愿的)。后来爷爷去世,奶奶和小叔知道房子A的事一直耿耿于怀,现在想起诉我们擅自改变产权人,要求要回我们的房子。请问,我们的房子产权是合法交接的是不是该受到法律保护,他们的起诉是不是肯定失败?期待您的解答,真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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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A房系爷爷奶奶婚后财产,爷爷无权独自处分。如确实未经奶奶同意,且你母亲也知道奶奶未同意。则奶奶可确认赠与合同无效且你母亲无法构成善意取得。关键是你奶奶是否能够证明其不知爷爷赠与行为,当然如果你母亲承认奶奶不知将有利于奶奶胜诉。所以你奶奶是否胜诉需看案件具体证据及双方抗辩情况,不会是肯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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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奶奶和小叔子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你们的房产受法律保护。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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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婚后财产,爷爷无权独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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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名下的房子是企业产吗?如果承租权过户到你母亲名下,其他人无权主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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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