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厂抵押借朋友30万,当时打了借条,到还款时没能力还钱,我把厂作价30万元转让过户给他(有公商过户手续和厂转让协议),把借条收回。当时我没细看随手折着撕了一下装在口袋里了。过了几个月,我的朋友(债务人)拿着借条起诉了我。我给法院说还过借款了,然后给法院提供了我撕毁的借条(我暂时没扔掉)和厂转让协议,谁知法院说我的是彩色复印的借条。我该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拿出借条原件我是不是还得再还他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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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工商过户抵债的手续,应该可以证明,如需帮助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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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鉴定借条,收集已还款的证据,需要法律帮助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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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工商过户抵债的手续,应该可以证明,如需帮助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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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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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告他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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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举证证明已经还过钱了,如果你朋友当初给你的不是原件,你会比较麻烦,不过你们已经办理了工商手续过户手续而且签的有协议,可以证明以此抵债的事实。及时委托梁律师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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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