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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案子去年9月23日立案,11月24日开了一庭以后就没动静了。我打电话给法官,书记员说要追加几个人参加诉讼,可那几个人明确表示不参加。书记员说要用快递发传票,但一直不发,我多次催问,但回答总是含糊其词。现在马上就快一年了,民事诉讼法有规定,法院审案如果超过一年应由上级法院批准,如果超过一年我应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2-08-25 10: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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