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2月在昆明买的房子,是跃层,当时宣传是两层都有阳台,客厅有落地门窗,到2011年12月31日,我去接房时发现两个阳台都被取消,一楼客厅也只有窗子,没有落地门窗,找开发商,回答是主管部门不准做,图纸做了更改,之后我多次找开发商要求解决,都没有明确回复,所以一直没接房,到2102年8月,开发商恢复了一楼的阳台,我要求开发商赔偿推迟交房的违约金时,开发商说他们已恢复了阳台,不承担违约金(合同约定每天万分之三),合计约为4.5万;合同约定是仲裁。
现在我该怎么办?能起诉吗?如果起诉我能嬴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