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合同于9月份到期,今天公司业绩可能不是很好,现在公司为了规避风险,要求我们所有员工将合同签至年底,即年假前,请问是不是很不合理?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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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并不违反劳动法。到时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话,要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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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分析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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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须自愿;
可以协议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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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