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参加了培训,培训结束后我想离开公司,公司要求我赔偿5000元培训费用,请问如果不赔偿公司起诉我会影响我到其他公司的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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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在第22、23、24、25条对于企业收取职工违约金做了严格的规范,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收取职工的违约金,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给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给职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解除合同要支付违约金。而且《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收取职工违约金,做了两个规范,一个规范,是在收取金额上做了上限规定,最多不得超过企业投入培训费用总额,另一个规范,职工承担违约责任,只对他未履行的服务期承担责任。我们在调整劳动关系的时候,碰到最大的问题,什么叫用人单位给职工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所谓专项培训费用,国务院在颁布的实施条例在16条做了一个界定,这个专项培训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为职工培训支付有凭证的培训费用。第二,为职工培训支付的差旅费用。第三,为职工培训提供其他直接费用。就你所陈述的情况来看,你与公司是否签有专项培训协议,这个培训是否仅针对你,如果只是入职培训,你不用担心,还有5000元的培训费用,公司的凭证吗?如果没有你也不用担心,如果没有签专项培训协议,公司告你是告不羸的。至于是否影响你到其他公司工作的问题,那要看你的新公司有什么要的要求,比如是否需要开离职证明,如果不需要,我认为不影响;如果新公司的老板认识你原来公司的老板,可能会有一些影响,那要看老板如何看待你跳槽的事情,如果新老板问到你,你要说出合理的理由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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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是什么培训。如果是专项培训,你不履行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2,必须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到其他公司工作,否则,会产生其他法律问题,除非其他公司不介意。
3,如果其他公司与现在的公司不是同行,自然无多大影响,如果是同行,又不解决好问题,恐怕以后不好做人做事。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明之处,留言QQ,或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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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