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是在88年,**很早的一批市政动迁,动迁分配单上有2个小孩和其母亲的名字,合计3人,以每人5.1平方,3人分15.3. 后3人户口报入新的房子。,2小孩户口在88年11月迁入,91年4月迁到其父处去上学。有一个小孩在这个房子内长期居住。
2009.4月年由于其母长期离家出走,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由于缺席判决,所以财产无法判决。(财产待被告出现后另行处理。这是判决书上写的)
今年2012年过年时回来,在4月其母按照94方案,在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了离婚判决书(写了无共有财产),突然买下这个房子的房产权。
8月(小孩已经30多岁了,其父有70多岁了。)这个事发,现在要求取消和房管所把房产买下的合同,恢复原来的租赁合同行吗?请各位大律师指导,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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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司法文书可以报警。还可以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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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的合同是无效的,你们可以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欢迎来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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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房管所与母亲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需帮助,可来电或QQ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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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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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可以,有操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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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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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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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