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公的手机中发现了一些短信,内容为该女人和他曾经在我们婚姻期间在一起,而且还打过两次胎,等等。请问这种短信能否作为离婚时的证据吗?要如何才能有效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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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手机你不能控制的话,可以去公证处做公证。宝坻区的公证处在建设路司法局(公安局对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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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重要的是证据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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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要看效力的大小,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为您诉讼维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更详细法律咨询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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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要看效力的大小,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为您代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更详细法律咨询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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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将其手机掌握在自己手中,并将短信内容全部用相机拍摄下来,固定证据,(包括发信人的电话和收信人的电话),如需帮助,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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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案情,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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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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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