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问题:律师您好 我父亲生前有一套公有住房,我们户籍上有我父亲、继母、和我三人,我父亲2002年去世后,也不知什么时候我继母把这套公有住房更名在她的名下,直到前些日子继母去世才发现这个事情。请问律师同志我有没有权力继承我父亲的这套公有住房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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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或无法通过诉讼确认你继母承租权变更无效情况下,你继母是承租人,其子女、父母、配偶享有同等的承租权。你如果与继母形成抚养关系,与其亲生子女有同等权利。是否你可以直接承租需看继母还有没有其他上诉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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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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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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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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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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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产已经变更到你继母名下,你和她的继承人都有权要求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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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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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