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过世,留有一处房产。产证上只有老公名字,但一半产权是婚后买下。现在继承人有 我、4岁的女儿、公婆4人。
问题1.如何办理继承?份额又是由谁来分配的?需要通过法院吗?
问题2.公婆提出目前不办理继承。等女儿成人,再由女儿完全继承。这样有什么隐患吗?
问题3.如果我再婚了,会失去继承权吗?
怎样才能保证我和女儿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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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一半属于你,另一半属于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均等继承,可以诉讼也可以公证办理。
二、女儿可以全部继承。
三、再婚后不会影响你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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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继承可以通过办理继承公证,然后产证变更名字,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继承份额等。
如果现在不继承,那么将来如果大家都没有异议的话问题不大,但是如果你公婆之后反悔,还是得通过诉讼解决。
你的再婚不会失去继承权,但是一般继承要在2年内处理,建议现在就做继承,即使给你女儿也可以现在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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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分割出属于你的部分,剩余的部分属于遗产,原则继承人均分,不会因为你再婚失去继承权,但建议你及时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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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公证继承。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继承。
2、你公婆去世,产生新继承容易发生纠纷。
3、再婚不会丧失继承权。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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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现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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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的一半是你的份额,另一半成为遗产,由你们四人继承分割。欢迎来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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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在去办理继承公证,把房产全部公证在孩子名下。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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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继承有争议可以去法院析产,2)没有隐患,他们是怕你改嫁生子后,你的份额可以给你另外的孩子,3)如果你同意2,则你的份额就等于赠与你女儿了,放弃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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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