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这有个情况咨询一下,不知道你能否帮忙?
我卖了一套房子,2011年9月28号第一次在中介签订了购房协议,买方给了我10万包含定金3万(因为当时三证在办理当中,买方付完钱后我让他住进房子等三证后办理过户,过户费有买方承担)。
2012年3月三证齐全可办理过户,买方称身份证丢失,我一直等他到8月8号才可办理,中介给我垫资18万9解除抵押贷款收我0.03%的利息。前几天过户可买方称没钱交过户费,过不了户。我现在如何是好,如果我想和买方解除合同我最少退他多少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