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是2008年至2010年8月底在一家公司当营业员,现今已离开那家公司即将两年,在上班期间公司从没给本人交过社医保,而且从来也没有周末休息日,请问这种情况公司能否给予补偿社医保?离开快两年上诉是否超过上诉期限?该准备什么资料?

其它综合
2012-08-19 20:43: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