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赔付是多少啊!大概每天多少钱?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哪位律师能帮帮忙,谢谢回复。
-
七)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
各地标准不一 您到当地 交通局 咨询 。参考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 实际减少的收入(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 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21.75×误工期限(医院证明)
护理人员无收入 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受害人因伤残不能回复生活自理能力,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护理期限,不超过20年。
-
护理人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标准。没法儿再具体了。
-
约谈专业人士
-
你好,请你来电话咨询我。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