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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在常州怀德路十字路口斑马线上在黄灯变位时至路中央与BRT发生侧撞,治病二十多万,交通事故认定为主要责任;头颅修补两块骨头(鉴定八级)左眼视力0.02(鉴定九级)左臂不能拿握东西(鉴定十级);现在起诉公交公司方,对方律师不认可在院期间的护工陪护费(医院开具了病危通知书),说没有证明要付护工的费用,我该怎么办呢?想请咨询一下!!!!急急急。。。。。

其它综合
2010-05-17 22:15: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