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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本人在家黑厂做人事文员,因老板的作风实在让人看不贯,我以私人理由在试用期内辞工,老板说要扣除我一半的工资,还要扣伙食费15元一天,我进此厂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进厂时也说是包吃住,他只是口头上说要做满三个月才可以离职,不然不结算工资,我本接受他扣除我一半的工资,可他得寸进尺,还要扣除我15元一天的伙食费,我不接受,把他告到劳动服务站,劳动局人员问我什么辞工的,我本是8月13号辞职工,昨日8月15号,劳动局人员说如果是急辞工扣多少工资了他们都没办法,还说扣伙食费他们也没办法。 我本8-13号跟老板提出来辞职,昨日8月15号,我问他批我到什么时候, 他问我辞到什么时候,我说越快越好,他说那要扣除一半的工资,我把我的考勤报表和工资结算给他看,他说要从我算好的工中扣除一半的工资,加15元一天的伙食费。 我了解到前一位同事辞工只扣10元一天的伙食费,我却拿不出证据。 ( 我在这黑厂做人事,对此厂规定有所了解, 很多都是不合法,比如他把别人开除,还要扣除别人的伙食费,还要先罚别人的款,有一个员上班两个月的班,那员工 也的确不是好员工,但是别人上了两个月的班,工资只拿了五百七十几,我负责算工资,这样的事还有和很多,此黑厂老板作风更让人反感,办公室经常有不同的女人出入,言语及其轻淡,跟任何一个员工都能吵架,实在让我觉得反感) 我本想自离,工资要不要都无所谓,但我不想这种人无法无天,让更多打工者受到伤害! 很无助,请求大家帮忙,谢谢!

合同纠纷
2012-08-17 09:47: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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