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本人在家黑厂做人事文员,因老板的作风实在让人看不贯,我以私人理由在试用期内辞工,老板说要扣除我一半的工资,还要扣伙食费15元一天,我进此厂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进厂时也说是包吃住,他只是口头上说要做满三个月才可以离职,不然不结算工资,我本接受他扣除我一半的工资,可他得寸进尺,还要扣除我15元一天的伙食费,我不接受,把他告到劳动服务站,劳动局人员问我什么辞工的,我本是8月13号辞职工,昨日8月15号,劳动局人员说如果是急辞工扣多少工资了他们都没办法,还说扣伙食费他们也没办法。
我本8-13号跟老板提出来辞职,昨日8月15号,我问他批我到什么时候,
他问我辞到什么时候,我说越快越好,他说那要扣除一半的工资,我把我的考勤报表和工资结算给他看,他说要从我算好的工中扣除一半的工资,加15元一天的伙食费。
我了解到前一位同事辞工只扣10元一天的伙食费,我却拿不出证据。
( 我在这黑厂做人事,对此厂规定有所了解, 很多都是不合法,比如他把别人开除,还要扣除别人的伙食费,还要先罚别人的款,有一个员上班两个月的班,那员工
也的确不是好员工,但是别人上了两个月的班,工资只拿了五百七十几,我负责算工资,这样的事还有和很多,此黑厂老板作风更让人反感,办公室经常有不同的女人出入,言语及其轻淡,跟任何一个员工都能吵架,实在让我觉得反感)
我本想自离,工资要不要都无所谓,但我不想这种人无法无天,让更多打工者受到伤害!
很无助,请求大家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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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二、因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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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辞职,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工资,您可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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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内置需要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公司违法,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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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