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2年多,孩子当时是判给我的(女方)因男方没有工作,每月生活费300元,今年6月我向男方提出提高孩子的生活费,他不愿意(男方已有固定工作)我无奈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我每月给孩子500元生活费,判完后孩子一直由奶奶带着,我想见孩子可是给孩子的奶奶打电话要求见孩子,她不接还把手机设置成空号,我见不到孩子,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不可以不付生活费给他们吗?什么时间让看了我什么时间再给可以吗?要不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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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维护探视权,可要求定期定时探视陪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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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孩子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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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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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见面的,不行的话,可以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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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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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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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