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被辞退,赔偿金是按一个月算还是按工作月数的平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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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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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被辞退,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合法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二是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
2、如果是违法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如需帮助,愿免费协助.可以通过Q Q和飞 信,手机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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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被辞退,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合法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二是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
2、如果是违法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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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龄计算,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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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