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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经过仲裁,一审,都判了单位确实单方面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孕妇已要求赔偿,而一审判被告赔偿孕妇一个月工资。现在孕妇已生产一年多,并且这些程序都是一直在走,这个月9号才拿到的一审判决。请问,现在原告能重新去仲裁申请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吗?原告还有什么方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多谢!

劳动纠纷
2012-08-16 15: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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