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房子要拆迁了,土地证上只有岳父一个人的。可是当时造房子时爷爷,奶奶要和岳父住。村里批平方造房时,多批了很多给爷爷,奶奶的平方。现在爷爷,奶奶已过世好几年了。房子要拆迁了。几个叔伯,姑姑。也要来分,我们能不给他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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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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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岳父如翻建了房屋,可以不给。如需帮助,愿免费协助.可以通过Q Q和飞 信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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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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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不可以不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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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产登记在您岳父的名下,那么房产应当作为遗产继承,您叔伯、。姑姑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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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爷爷奶奶的份额,未留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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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批复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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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