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09年我村委会分两次划分了8块宅基地。每块三万元。交给村委会,给我们开了收据。去年我们四户盖好了。可土地所来人,村委会打电话让我们签了字按了手印。说是走程序。到今年我们装修入住了。突然在八月1号接到高碑店法院的电话,说土地资源局把我们告了,八月6号我们四户到了法院,分三个厅,说我们违法建筑,给了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就回来了,让我在8月7号履行处罚,可我不知道怎样履行,没有说拆除和罚款。8月8号在我农行卡上强行扣划了一万零壹佰元。在13号我接到了执行裁定书和罚款决定书。村委会有责任吗,款还能要回来吗。我该咋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