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深圳一家工厂上班,因为工作量大,辞职人数太多,所以导致很难辞职,所以打算本月自离,该厂规定旷工三天算是自离,我现在旷工二天,因为我们自离是不要本月工资的,但是他们打算从我上月工资中扣除本月旷工的工资,这样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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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天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公司也无权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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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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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如果公司存在违法用工的情况,如工作量过大,又没依法给加班费的情形,可随时解除,同时要求结算在职期间的所有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具体操作可与律师面谈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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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就可以,没必要自离,给自己和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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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