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租的房子冰箱不制冷了,该冰箱是房东06年购买的,现已过保修期,维修需要付费,约一千余元。维修师傅排除后发现是压缩机坏掉,属于自然老化,并非我们错误操作使用坏的。现房东拒绝维修冰箱。请问应该由谁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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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租赁物包括冰箱,那么冰箱由房东负责维修。房东不负责维修,你可以自行维修,该费用由房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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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A、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如果对于租赁物的用途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使用的义务。违反约定或违反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承租人负有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维护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维护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
C、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情形下,需要通知出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善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D、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转租,需事先与出租人交涉的义务,取得其同意方可转租,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E、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及时支付租金的义务。
F、承租人负有在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及时通知出租人的义务。
G、承租人负有在租期届满后,交付租赁物时,保障所交付的租赁物符合按照约定用途或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状态的义务。
H、承租人负有遵守双方租赁合同之中合法有效的其他的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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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一般不可以将租的房子再次出租:
《办法》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租房。
申请人擅自转让、转借、出租或者调换所承租住房的;
改变所承租住房用途的;
擅自或违法装修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在承租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承租住房的;
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承租期内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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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房屋租赁后,租赁人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但如果出租人并不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出租的权利,那么承租人的有权占有只针对出租人,对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无权享受占有房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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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房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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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要看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租赁物中含有冰箱这一项,就应房东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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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租赁物中含有冰箱这一项,就应房东负责维修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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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