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和男友一起买房,105万的房子他出了70万,剩下的35万由我婚后贷款偿还,情况一:房产证上的名字只写他的,那以后离婚,我付出的35万能否要回?情况二: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那离婚后,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是对半分的,还是按婚前出资情况多少来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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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可以选择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按照出资比例分,共同共有是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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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出的钱可以要回。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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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权属以登记的为准,只写他一人当然是他一人所有,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登记错误。如果等到过了几年离婚时才主张房产证登记错误,可能太晚,证据丢失或者其他原因不能采信婚前的说法也难说。对于登记错误,行使撤销权的时效是1年。
2、如写两人的名字作为共同财产,并对份额没有事先、事后作出约定。共同财产通常是均分。
3、如果现在就已经担心离婚,这样的婚姻可能还是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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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出的钱可以要回。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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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一:你保存好你的35万支付凭证,那么应该可以返还
情况二:共同财产以均分为原则,但是也要考虑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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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请可以要回。加上名字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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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