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08年买的房子(房子是我家一方全款购买的,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也是我的),2010年夏天才能拿到房子,因为要装修什么的,准备是2011年办酒席结婚,女友催我今年就打结婚证,但是现在看到很多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的分割都闹的很矛盾,而且家人劝我去婚前财产公示,但这样做对女友来说我肯定也是很难说出口,人家会说我为以后的离婚留下后路,但是财产这么多谁能保证以后发生什么呢?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在明年房产证办好之前办了结婚证,然后以后离婚了,房产是不是仍然属于我一个的?如果这样,我有没有必要等到房产证办好以后再去打结婚证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