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等,但是都没有超过机动车辆交通强制责任保险赔偿的最高限额,是不是这些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我大概的看了交强险的法律条款,规定了比如那些误工费,交通费就属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款项之下、是不是这样的呢?被告自己要负责哪些款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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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肇事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没有投保商业三责险,则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都要由肇事方承担;
2,保险公司为了维护其利益,会在投保限额内提出部分款项不承担理赔,这部分保险公司不赔的数额也要由肇事方承担,因此建议肇事方慎重考虑,以适当的方式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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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自己要负责按照责任承担诉讼费和鉴定,及超过交强险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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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交强险范围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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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自己要负责按照责任承担诉讼费和鉴定,及超过交强险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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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