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经签过一次两年的劳动合同了,到2012年4月30日到期,公司法人早在12年4月就签好了委托书,委托常务副总经理跟我签合同,但是到现在8月中旬了还没有跟我签,这种情况算不算自动续签两年呀?如果公司在这个时候跟我签五年的合同,怎么办对我有利呢?
-
第一,可以主张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三,就要看你手中的证据情况
最后,如果还涉及保险问题,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没办法补缴,造成损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不能和单位协商,就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
关键要看你的具体打算
-
这就看你的想法了,续签的事还是去问下好
-
属于未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
可以赚主张从2012年6月1日起至补签劳动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双倍工资。
-
可主张经济补偿。
-
可以要求从5月1日到补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可以要求赔偿。
-
对于没有续签合同,您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单位要和您签5年合同您是否前要看您的意愿,记住签订合同时间要签实际签字时间。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