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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间私企厂08年进去现在4年了什么社保都没有和我买又没有什么证明我是本厂工人就得一个厂牌而且没有工章就得我的名字现在我想不做了能否追回我的一些补偿吗

其它综合
2012-08-04 18:49: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你和工厂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没有买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而且,你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具体操作,请联系彭律师。
  • 您好。您的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等)均可证明劳动关系,如果有这些证据,建议您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4个月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收集上班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