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问一下我在工作期间 导致左手小指骨头裂了,还有移位了, 现在活动很不方便 ,我们老板叫我回去治疗, 可是我在受伤30天之内没有做工伤认定 经过了近二个月的治疗 现在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我向我们老板协商,可是不成反说我还要补600元钱给他,《回去之前他给了我5000,然后就叫我回去,而这5000中3000是我的个人工资的,然后就是第一个月发了2400给我,说好了是3000的他就扣了我600,说是帮我存在他那的我也就同意了,然后我现在好的差不多了今天回来跟他说这个事,总共花了800元,他也算进去了就不报给我了》 我该怎么办? 我是否能向老板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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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
2.可争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和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等诸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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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可以主张相关赔偿,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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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可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据此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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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