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朋友的面包车出车祸,住院51天医疗费用大概花了八万多。保险公司认为我是属于车上人员,只能按照车上险来理赔,我朋友车上乘客险是每个座位1万元。而我认为事故发生时我被甩到车外,应该不属于车上人员。应该属于第三者。保险公司应按照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来赔偿。现在求各位专业人士帮帮我。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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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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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认为存在一定争议,关键看你所爱伤是怎么造成的,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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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这种情况属于车上乘客。界定是否属于车上人员要看事故发生时具体位置。你是从车上被甩出去的,实际上仍属于车上人员,甩到车外不过是行为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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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有点复杂,建议当面洽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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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