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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家的土建房,土地面积120平方,楼房3层,位置在县城的城乡结合部。建房前向国土局申请过,没有得到答复。现在将近建好了,被3个部门罚款,如下: 国土局罚款及缴费 1.罚款:30元/平方米,共计3750元。 2.土地出让金:50元/平方米,共计6250元。 3.土地开垦费:15元/平方米,共计1875元。 缴税: 1.占用耕地税::26元/平方米,共计3250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 营业额按每平方米450元造价的3%计征营业税;2.5%计征个人所得税;0.5%计征资源税;0.1%计征价格调节基金;0.03%计征印花税。同时营业税额5%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3%计征教育附加;2%计征地方教育费附加。即建筑面积×450元×6.43%= 10850 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 1. 罚款:60元/平方米,共计21900元。 2..配套费:20元/平方米,共计7300元。 总计:29200元。 ------------------------------- 请问这些罚款项合理吗?

其它综合
2012-08-02 10:23:2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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