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刑法》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行为人没有具体参与实施组织卖淫而只是为他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物质上的、体力上的或者精神上帮助的行为人员,如充当爪牙、保镖、打手、管帐人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