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事情比较复杂,请听我一一说明
我是在一家私企,10年的9月份进入这家公司,11年的3月份怀孕,11年的11月生的孩子,合同签到12年12月31日,现在公司合并,我的产假到12年3月底,4.1-5.27请的哺乳假(工资至今没有给),经过与公司的协商,公司降低我的工资把我并给了新的公司,但签合同时,我发现公司所有合并的人合同都是签了一年的,而我只是签半年,也就是我老的合同与新公司的合同到期时间一样,但是我新合同工资少了1900,发现后我提出异议,但公司方面没有人出面来解决这个事情,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