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方结婚后,其父母全款购房,写在女方名下,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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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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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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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至于一方子女名下,属该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可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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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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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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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至于一方子女名下,属该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可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所以归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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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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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一方父母对其个人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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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