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的途中,自己驾驶摩托车,意外的摔倒了,伤得很重,在医院里住了三个多月,时至今日也康复的不好,从住院到现在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都是我一个人负担的,请问一下律师我的老板有没有责任,我能向他讨要说法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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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现在出院了吗,用人单位或老板有营业执照吗,与你签订合同了吗,工资是怎么谈的,你受伤的具体过程是怎么样的,我现在要具体判断你与用人单位或老板到底形成的是什么关系,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法律关系不同,主张的方式、途径不同,所作的鉴定也不同,赔偿项目也不一样,建议你尽量的详细的补充案件情况,再为你进行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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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按工伤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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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来我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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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自己摔倒的,只能由你自己承担责任,老板无责任,不能要求老板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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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视同工伤,可你是自己单方事故,自然不可能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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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