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乡里面分地,分了不到5亩,30年的.乡长说这地必须盖房子,按面积政府给一次性补偿。
我想出钱、请人把这块地盖上,朋友拿那笔补偿款.在然后朋友给我写转让协议(就不另外在付给朋友钱了),这块地能不能就算是30年是我的了?
现在还没有开始弄。朋友从乡里面拿到土地,合同已经签了,但使用证要等房子盖好、量完面积才发。
我想咨询下这样做合法么?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我和朋友之间用写些什么协议?我和请的包工头之间要注意什么法律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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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能直接得到土地和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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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朋友之间的协议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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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