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叫蔡**,我于2010你年9月29日,入股了朋友的一个网吧。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现将**网吧所占4分之一股权转让一半给乙方(既**网吧8分之一股权),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2010年10月1日起,将**网吧4分之一股权转让一半给乙方(既甲方股权的)。
2、乙方不得参与经营管理,每月1日甲方需将**网吧算账清单告知知乙方查验,按**网吧纯收入分配甲方50%的收入。
3、转让金为人民币八万元整。
4、本协议自2010年10月1日起生效,一经签字,既具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这个网吧是2009年5月18日由另外4个人他说总共投资1000000合伙开的,因为经营不善,于这个月月头卖掉了,总共买了270000多,我个人只能分34000多块钱,我认为对我不公,因为他要我入股之前说每个月可以分4000多块钱,而现实是远没有那么多。我与甲方的协议书其他三个原始股东不知道。我现在想拿回本金80000块,请问能拿到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