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从深圳搬到东莞去 我们员工不想过去 请问这样我们是否享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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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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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给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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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搬迁到市外,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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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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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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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讲的这种情况,你们不愿去公司应给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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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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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