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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以租赁方式占用我村土地四十亩,协议规定租期20年每亩每年1200元,每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租金,前几年,有时如约给付,又是群众多次上门催讨后给付。至2012年6月1日已是4年未付。每次催讨都说没钱,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违约。如今已破产多日。而且又把厂房租给好几家小型加工厂,收的租赁费还是不给。有时人都找不到,如今他又把公司法人改为他老婆的名字了。在这种情况下,鉴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所占用的我们的土地厂房很多,而且路面已全部硬化,收回已无法耕种,我们村委会能否与他终止合同,挽回应得的损失维护今后的利益呢?如上所述,请高人指示一条维权的明路。

民事相关
2012-07-29 09: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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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