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进入公司以来,发现了很多问题,公司存在大量的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缴纳社保。有几个在公司工作了4年多,2年多,最近才给开始缴纳,之前的都没有补,可是还有一部分至今都没有缴纳。劳动合同也没有。上班还是做六休一。不算加班,也不给调休。当发现问题后及时找上面沟通了,也提醒了将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可是没有作用。后来又一次再次找上面谈了这个问题。员工入职是否缴纳社保按照国家标准走?试用期也要交?当初是答应的,可是这个月账单来了,现在竟然不承认了,说并没有说过在3个月的试用期要为他们缴纳社保。这个后果由我自己承担。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