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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6月刚毕业的大学生,4月份的时候就进入这家公司,当时来的时候只有一份入职通知单,上面写了试用期三个月但公司可根据我的表现提前、正常或是延迟转正。试用期从2012-4-5开始,入职后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后我书面提出转正申请但是领导一直拖,拖到了7月25号告知我不同意转正且公司裁员,把我给裁了。公司领导一直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领导之间相互推脱责任。我觉得非常气愤,也觉得非常不公平,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吗,超过试用期的时间是不是按约定转正工资来要求双倍工资,除双倍工资外是否还可以要求0.5个月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12-07-27 09: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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