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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75岁与继子的财产官司法院给调解完,继子托了1个多月,房屋与其他财产的分割手续都没办,我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这一个月的期盼中去逝了,我到法院要求执行,法官说:有一方死亡就中止执行。对吗?我姐在调解书生效后也写了遗嘱,法官说那你也得重新起诉打遗产官司。请求好心侓师给我帮助。(我姐的遗嘱是自己写的只签名,没按手印)

继承
2012-08-03 13:03:46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没按手印也没关系,如果你是遗嘱继承人的话建议及时起诉。
  • 是的,遗嘱有效
  • 自书遗嘱只有签名,没按手印也是有效的。
  • 只要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就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 立即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应该有死者的继承人共同作为执行申请人恢复执行。
  • 遗嘱继承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
  • 你好,首先你需要先行通过诉讼确定遗嘱是有效的,然后方可恢复执行
  • 根据您的电话咨询,您姐姐写的遗嘱中有将房子的一半给侄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的对象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因此,妹妹是该遗嘱的继承人,侄子是该遗嘱的受遗赠人。侄子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做出明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该部分财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相关措施,否则侄子的权益可能丧失。
  • 需确定继承人,可先中止执行。继承人确定后,变更为执行人,继续执行。根据您的电话咨询,遗嘱中指定妹妹和侄子作为自己财产的继承人。遗嘱继承的对象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因此侄子属于受遗赠人。侄子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明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建议侄子马上采取相关措施,否则侄子的权利将丧失。另外,因执行人姐姐已去世,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因此本案先中止执行。继承人确定后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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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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